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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留学生签证种类及滞留资格
- ① D-2-1(专门学士):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特别法,在韩国大学或大专攻读学士学位的留学生
- ② D-2-2(学士课程):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特别法,在韩国攻读学士学位及专业深化课程的留学生
- ③ D-2-3(硕士课程):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特别法,在韩国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硕连读学位的留学生
- ④ D-2-4(博士课程):根据高等教育法和特别法,在韩国攻读博士以及硕博连读学位的留学生
- ⑤ D-2-5(研究课程):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在韩国大学以及研究机构从事专门领域的研究以及实验并为撰写论文从事相关研究的人员
- •硕士后从事研究课程等的研究助教和研究辅助员或博士毕业后进行研修活动(不限专业领域),并领取相当于生活费的研究经费的人员
- •根据特定研究机构育成法施行令第3条,被指定为特定研究机构的大学,在本校读本科学位的在校生也可认定为研究课程留学签证(D-2-5)
- ⑥ D-2-6(交换生):与海外大学签订学术交流协定,并根据协定,协定双方互派的交换生来韩取得学分的留学生
- •因修双学位等交换生课程并取得韩国大学毕业证时,视作一般学位课程来管理签证。
- ⑦ D-2-7(工作-学习互动签证,2016年5月16日新增):应政府邀请被选拔的奖学生(GKS),在韩国大学攻读本科以上正规学位课程的留学生)
- •(政府邀请奖学生)被选拔为政府邀请外国人奖学生事业(GKS)的外国学生
- •(外国政府选拔奖学生)由外国政府提供全额奖学金的留学生
- •(大学选拔理工科优秀奖学生)入学前或入学后,被大学选拔为学校奖学生,学费全免的留学生
外国留学生申请签证步骤
申请签证材料
- 1. 通用申请表
- 2. 护照
- 3. 外国人登录证
- 4. 居住地证明材料
- a. 居住校内生活馆时,提交生活馆居住证明
- b. 居住校外时
- •签约人 租房协议书
- •居住人-租房协议书,提供住所/留宿证明, 签约人身份证
- 5. 银行存款证明
- a. 6个月的银行流水
- b. 存取款证明(证明由海外汇款)
- 6. 成绩证明
- 7. 在校证明
- 8. 学费缴纳收据
- 9. 签证手续费6万韩币
- •在语学院就读的学生,除材料6~8以外的所有材料备齐后,到国际教育院办理6~8材料。
办理延签步骤
- 1. 备齐全部延签材料
- 2. 预约辖区内出入境管理处(出入境外国人办事大厅)的办理日期
- 3. 在预约日到出入境管理处(出入境外国人办事大厅)提交审核材料
- 4. a. 延签成功时,更新外国人登录证背面的滞留日期
- b.延签被拒时,等候后续补救通知,补齐材料,再次申请延签。
出入境管理处信息
居住首尔/校内生活馆的申请人
- •到首尔世宗路出入境管理局(地址:首尔市钟路区钟路38号,电话:1345,有中文服务)
居住学校后门/南扬州的申请人
- •扬州出入境管理局(地址:京畿道扬州市平和路1475路。 电话:1345,有中文服务 )